《新广告法》禁用极限词包括有哪些
时间:2020-07-06 09:12:13 | 点击:
一、《新广告法》不能使用的极限用语:
***、***、***、*佳、*大、**、**、**、*好、*大、精确、**、*高、*低、*具、*新技术、*先进科学、***产品、*便宜、*新、*先进、*大程度、*******、**、**、首家、*新、**品牌、**、优秀、*先、**、**、全网销量**、全球**、全国**、****、**工艺、*新科学、*新技术、*先进加工工艺、*时尚、**、**、**、*受欢迎、**、**、**(****\Top1)、**、**、**、***、**品牌、****、****、****、****、**等均属于极限用语。
二、 广告不得有下列情形:
(一)使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旗、国徽、国歌;
(二)使用国家机关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名义;
(三)使用***、***、*佳等用语;
(四)妨碍社会安定和危害人身、财产安全,损害社会公共利益; (五)妨碍社会公共秩序和违背社会良好风尚;
(六)含有淫秽、迷信、恐怖、暴力、丑恶的内容; (七)含有民族、种族、宗教、性别歧视的内容;